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石家莊市欒城區辦理一起校外培訓機構行政處罰案件,完成首例罰款,對違法校外培訓活動形成了有效打擊和震懾。據了解,這也是河北省行政部門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廳部署安排,2023年10月至12月,河北省開展了中小學生校外培訓“安全守護”專項行動。2023年11月22日,欒城區教育局聯合欒城區公安分局冶河派出所在“安全守護”專項檢查行動中發現某文具圖書館在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幼小銜接類校外培訓。欒城區區教育局當場依法責令該機構立即停止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做好家長的宣傳解釋工作。
2023年12月12日,經復查,該機構仍在開展幼小銜接類校外培訓,該機構行為違反了《校外培訓機構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事實確鑿。教育局執法人員當場告知了該機構違法事實、依據、處罰內容和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依據《校外培訓機構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當場向該機構下達校外培訓監管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機構處3000元罰款。
2023年12月19日,該機構繳納了罰款并完成整改。欒城區教育局在全區進行通報,形成震懾。
“石家莊市欒城區開出的這張罰單,也是全省第一張對違規校外培訓的罰單。”河北省教育廳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處處長劉殿波介紹說,以前,在校外培訓治理中處罰手段有限,石家莊市欒城區開出的首張校外培訓行政處罰罰單,對校外培訓治理有著強有力的震懾作用,這也是河北省加強教育行政執法,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一個體現。
2022年12月,河北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體育局五部門印發《關于加強教育行政執法 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實施方案》,提出加強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工作,規范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行為,建立健全校外培訓執法力量,強化部門協同,推進依法行政,開展聯合執法。
目前,河北省教育行政部門校外教育培訓監管人員中已經有575人取得了行政執法證件,基本達到每個區縣至少兩名校外教育培訓行政執法人員。這些監管人員與公安、市場監管等其他行政執法人員一起不定期開展對校外培訓開展執法檢查,確保“雙減”工作成效不打折扣。
作者:周洪松 |